面对如今的就业形势,每个毕业生都有自己就业过程中的酸甜苦辣,也多少遭遇了一些难题。以下是一些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突出法律问题,提醒大学生在就业中多留几个心眼。
某校几名女应届毕业生反映,她们均家庭贫困,是靠助学贷款才完成学业的。毕业就面临着还款的压力,于是不得不草率与一家外地企业签订了劳动协议。但到了外地才知道,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当初的介绍相差很远,其员工手册上还有许多与《劳动法》相悖的要求。因此,同学们都不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得返回长沙。
目前她们的派遣证等相关就业手续还被扣在用人单位,致使她们无法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表示这些大学生如果不支付违约金就不退还相关证件,她们很茫然。
有的单位不断招进大学生,在“试用期”内只给少得可怜的工资,却让其干大量的活儿。数个月过去后要么延长期限,要么用低工资逼其主动辞职,要么干脆找个借口将其开除,不少大学生对此一筹莫展。今年20岁的小陈是一名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应聘到某社区医院从事护理工作。医院不大却有5个见习生,都是刚招来的。小陈工作了几天就有2个见习生被辞退,后来又补充了一个。小陈认为医院循环招用见习生,明摆着是借“试用期”使用“廉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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