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 身份证复印件;
3. 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证实单位的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失误,尤其对于一些办事处、分公司、派出部门作为单位起诉时,一定要注意了解其是否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用工主体,确定正确的被诉主体。)
4. 证据材料复印件;
5. 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6. 集体劳动争议还需要提供: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含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7. 其他材料。
具体还请拨打36692395(开发区劳动保障所信访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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