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集聚和培育人才,根据昆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集聚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昆山市博士后工作资助经费发放操作办法》文件精神,近日,我局2015年度博士后工作和省级以上专家生活医疗补助等人才专项资助经费发放完毕。
经严格把关审核,此次发放的人才专项资助经费包括:一是博士后建站资助资金。经全国博管办和省人社厅批准,去年年底我市新增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已发放首次建站资助资金20万元;今年新增5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6个国家分站,已发放首次建站资助资金110万元;通过中期检查,另有1个工作站和1个分站通过中期考核,发放剩余建站资助资金35万元。共发放165万元。二是在站博士资助经费。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已发放25名在站博士的生活和住房补贴150万元。三是省级以上专家生活医疗补助。全市19名省级以上专家,已发放2014年度生活医疗补助2.18万元。综上,累计已发放资金317.18万元。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博士后和省级以上专家工作,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人才、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有效发挥了博士后和省级以上专家工作在开发创新型高层次人才、推进产学研结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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