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等六大方面25条措施。在城乡居民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的基础上新建立30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对按时还本付息的给予贴息。
在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加大了对创业人员扶持力度。提出普惠制的创业培训补贴、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措施。还提出了将每年遴选出20个大学生初创企业项目,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的资金支持。提出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实施最高30万元的孵化基地建设补贴、3年每年5000元的入驻孵化基地租金补贴、基地创业孵化补贴、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补贴等政策措施。同时,在城乡居民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的基础上新建立30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创业者在自筹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对按时还本付息的给予贴息。
在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方面,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两大计划,每年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0个。
鼓励企业多吸纳高校毕业生,提出企业吸纳登记失业的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见习单位多留用见习毕业生,提出对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奖励补贴。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从2016年起提高到每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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