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话题来自:公司搬迁,如何减少赔偿支出?
我公司是100人左右的制造业企业,在深圳开厂到现在有10年了,因深圳的租金很贵,老板去年在内地自购地皮建了厂房,厂子预计年底要逐步搬到内地。有些员工是愿意到内地工厂,有些员工则不愿意。这些不愿去内地上班的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有几个月至几年的都有,有些员工还就明说耗着,等着这次的搬厂的赔偿。 因现在大部分员工的合同期已到期要重新签订合同,请教各位,我们该如何来规避风险,让企业减少支付赔偿支出?
对于搬迁,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可见,如果按法律规定来,补偿是少不了的。那如何又合法又合情合理呢?我的建议就是给员工分类,按各种标准分类。
一、民意调查,合同变更
工厂要搬内地,肯定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因为很多人来深圳也是迫不得已,现在去内地,工作又稳定,当然求之不得了。因此,通过民意调查,分清哪些人愿意跟着工厂走,先签好合同变更,这也防止一些人做墙头草的可能了。
二、盘点超龄员工
对于那些超过退休年纪的员工,在一些岗位上一般会存在,如保洁、保安、厨师、一些技术岗位等。这类人员这种情况终止合同是不存在补偿问题的。
三、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劝退
试用期员工对企业的依赖还很浅,一般说明原因,还是很容易被接受的。退一步讲,即使要补偿,金额也很有限。
四、按工龄分,按年龄分
工龄越短,赔偿越少,年纪越大,工作越难找。这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我们首先对工龄人员进行分类。有一些是工龄长,但年富力强,这类人不愁工作的,劝其自离是最好的方式。如果不愿意,放几个月假,发一点点钱,很少有人能熬过两个月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了。
最麻烦的是工龄长年纪大,竞争力很弱的这类人。直接辞退吧,赔偿高,劝其自离吧,难度大。
了解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我们就可以有针对的去解决了。
说到底,现在招人还是难。人资可利用自身资源,对一些工厂的招聘信息进行梳理,如果有合适的可打包推荐。通过类似的方式,为其安排好工作,相信这件事就可以圆满结束了。
省钱,不是省黑心钱。我们可以在合法又合情合理的基础上,省一些能省的钱,既体现人资的价值,也兼顾员工和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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