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全面推开的营改增相关情况。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这次改革实行行业范围和抵扣范围“双扩”,涉及江苏省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4个行业84.3万户纳税人,预计全年将减税500亿元。备受关注的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方案明确个人销售二手房平移营业税政策,购买2年以上的免税。
据了解,江苏是全国首批营改增试点省份,试点工作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随后试点行业逐渐扩大。这次改革涉及到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4个行业,2015年,这些行业营业税收入完成2442.82亿元,约占全省财政收入的30%。
对于全面营改增的政策,发布会上也做了详细介绍。比如对4个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等。
据介绍,在税率安排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对于建筑业,大部分项目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跨地区项目应当按照一定比率在项目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回机构所在地正常申报缴税。
房地产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允许按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房地产老项目和存量不动产的销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出租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收入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个人销售二手房平移营业税政策,购买2年以上的免税。
对于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相关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延续,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差额计税。旅游企业发生的住宿、餐饮、交通、门票等费用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此外,所有行业的房租和新增不动产支出可抵扣进项税。新取得的不动产分两年抵扣进项税。
■算账
个人转让二手房征增值税反而少交税
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次将自然人纳入增值税范畴,针对外界担心改革后个人转让二手房税负增加,汪康回应说,国税总局配合财政部在研究个人住房征税问题时非常审慎,政策体现两个“稳定”含义。
一是个人二手房交易在税收负担上保持基本稳定。原先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平移过来,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征增值税还是5%,而且平移后交易二手房税负还略有降低。
举例来说,过去征营业税5%,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交5万元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增值税由于要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因此改革后税额变成100÷(1+5%)×5%=47600元,少交税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后税收负担是4.76%。
二是个人交易二手房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税收问题、办税流程和办税场所都保持不变。国税总局研究决定,个人二手房交易以及自然人二手房出租,仍委托地税部门代征、代开发票,一切维持基本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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